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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6-23 点击数:

 

第一条 为健全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根据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分工会主席组成。必要时,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可列席。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机关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 学习方式
     1.分散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由机关党委纪检委员负责检查;
     2.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至少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天。学习内容及专题发言人由机关党委研究确定,由学习组长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小结。作专题发言(讨论发言)的同志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集中学习会的会务等工作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
     3.专题辅导。围绕一个主题,采取听报告,收看电教片等影像资料等,加强理解学习内容,把握精神实质;
     4.专题讨论。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重点问题,展开专题讨论,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交流学习体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第六条 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2.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年初,机关党委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同时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
     3.严格学习纪律。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设签到本,由个人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请假,并及时告知机关党委办公室备案。机关党委年终将对中心组成员每年的学习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4.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由机关党委办公室收集、整理;
    5.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统一使用下发的自学笔记本和集中学习记录本,以备调阅、考核。
    第七条 学习考核
    每个中心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上,要汇报和检查自己的学习情况。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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