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意见
苏委教组〔2016〕29号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教育系统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在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全员参与、典型引领、创新推动、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教师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教师党员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加快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党员树立先锋形象、发挥先锋作用、争当“学在先、用在先、行在先,党性优、师德优、业绩优”先锋(以下简称“三先三优”先锋),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学在先。先学一步、真学真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提升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做学习先锋。
用在先。先用一步、学以致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带头运用新理念新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做实践先锋。
行在先。先行一步、行之有效,努力推进工作落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行动先锋。
党性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带头爱党护党为党,以更优的党性修养,做服务先锋。
师德优。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带头遵守教师队伍建设各项规定,以更优的师德形象,做育人先锋。
业绩优。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带头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以更优的工作业绩,做“三创”先锋。
三、实施内容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增强教师党员党性修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学习教育,加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教师党员,引导教师党员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加强教师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职工党组织和每名教师党员,引导广大教师党员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强化政治定力、党的意识、群众观念、担当精神和道德修养,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绝对忠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发表有要求,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充分利用“雨花英烈”、“恩来风范”、“铁军精神”等教育资源,切实发挥教育系统党校、培训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引导教师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带头树立共产党员先锋形象。教师党员每年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职工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提升教师党员立德树人水平。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标准,积极探索把握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建设以党员为骨干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注重发挥教师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教师党员带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传道授业解惑,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做好表率,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更加重视和切实加强教师党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使用、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解决教师党员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引导教师党员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履行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章》《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带头敬业修德、以德修身、以身作则,自觉规范思想言行和职业行为,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带头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三)强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着力推动教师党员带头奉献建功立业。积极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学先进、比贡献、当先锋”等活动,引导教师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时时处处牢记教师党员身份,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走在前列。积极搭建教师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注重发挥教师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教师党员立足岗位积极履职尽责,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率先成为育人模范、教学能手、科研尖兵、管理标兵,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多做贡献。积极开展教师党员服务实践活动,结合教师党员专业特长、岗位职责等设立责任区、工作站、示范岗、先锋窗口等服务平台,分类组建服务团队,开展科技成果惠民生、专业对口支援交流、社会调查和政策建议、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党群共建、师生结对联系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积极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坚持以身边事感化身边人,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积极学习宣传王强、彭世彰等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积极学习推广汪永进、徐川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方法,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推动教师党员不断提升综合素质,爱岗敬业、知行合一,自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广大师生做出表率。
(四)夯实党组织建设基础,着力保持教师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统筹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引导教职工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广大教师党员素质提升、作用发挥提供组织保证。高校教职工党组织要按照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带头创建班子建设好、服务队伍好、服务机制好、服务阵地好、服务载体好、服务业绩好的“六好”服务型党组织;中小学校教职工党组织要突出在保证方向、服务中心、参与决策、建设队伍、强化管理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注重加强教职工党支部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配齐党支部委员,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定期开展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优秀青年教师和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优秀分子的联系培养发展工作。教职工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1次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实行教师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对教师党员日常表现实行过程管理,教师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要求
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是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是实现2020年江苏教育“一达到、两提高”目标的有力保证。各地、各校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思想动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推进举措,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党员深刻认识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到各项活动之中。教师党员参与先锋工程的情况,要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内容。
(二)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工作推进。各地、各校要根据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中心工作,科学设计、突出特色、注重实效、有序有力地推进教师党员先锋工程。针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岗位教师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别落实措施,分类指导实施。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教师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工作研究,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结合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创新奖、最佳党日活动和遴选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党支部工作法等工作,组织开展“三先三优”先锋争创活动,推动教师党员先锋工程不断深入实施。
(三)强化督查推动,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对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不断强化措施、跟踪管理,真正把工作抓细抓实。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把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创成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特色品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对教师党员先锋工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各地、各校党建工作以及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