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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组织干部代表旁听案件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作者: 时间:2016-06-27 点击数:

 

624上午,栖霞区人民法院法庭内,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原站长郎某、工作人员夏某涉嫌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此开庭审理,机关党委组织干部代表19人旁听了此次庭审,接受了一次特殊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郎某、夏某在栖霞区2013年度农田水利重点片区建设项目中的房屋拆迁工作中,编造拆迁协议及房屋拆迁款领取表,并通过财务审批流程,非法套取上述项目资金人民币315000元。201312月至20141月间,被告人郎某利用担任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机电排灌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个人挪用排灌站公款,借给他人用于购买材料款等营利活动。两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就郎某、夏某的违法性质及量刑标准等展开辩论后,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这堂现场警示教育课使参加旁听的机关党委干部的心灵深受震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此为戒,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让廉洁自律的警钟时时响在耳边。”参加此次旁听的机关党委干部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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