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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5-10-29 点击数:

机关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和《江苏高校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的精神,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示范岗”窗口的带头作用,全力营造“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岗位一项责任”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南京财经大学机关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目标

 1、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通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机关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的全面建设。

 2、深入开展“走在前、作表率”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本支部、本部门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和年度工作目标。

 3、真正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和廉政建设的切实转变,使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的新成效。

 二、基本要求

  党员示范岗要达到以下标准:

 1、岗位上的成员思想素质好。注重理论学习,党性观念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

 2、岗位上的成员业务能力强。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岗位上的成员工作作风实。工作扎实,服务热情,有较高的工作效率。

 4、岗位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群众评价高。团结同事,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实施方法步骤

 1、党员示范岗包括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个人示范岗指党员个人,集体示范岗可以是一个自然空间的办公室,也可以是一个科室。

 2、机关各党总支提出“党员示范岗”推荐名单,报送机关党委。

 3、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审核,并在机关党委网页公示。

 4、“党员示范岗”命名挂牌。

 5、“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每年对其进行一次考评,并结合“走在前、作表率”活动对“党员示范岗”实施表彰奖励。

 四、活动组织和要求

 1、认识到位。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这一活动作为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平台和作为树立机关形象和提升机关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支部党员结合自己的岗位工作踊跃开展创建活动。

 2、严格标准。党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5条标准,经民主推荐和组织研究,确定“党员示范岗”。

 3、动态管理。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党员示范岗”的考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撤销称号:一是该部门党员出现了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在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他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4、务求实效。“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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