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3年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以下简称《意见》);今年6月份,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以下简称《细则》)。《意见》和《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意见》和《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结合机关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细则》较之前试行的《细则》有多出增添和修改,对入党条件、入党程序和入党纪律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各支部要尽快组织党员逐章逐条学习《意见》和《细则》(具体内容见组织部网页“上级精神”栏目)内容,并积极学习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网站对《意见》和《细则》的解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以致用。
二、严格贯彻执行。各支部要认真执行新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要着重把握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每一名新党员思想和政治合格。要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科学确定发展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强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4年10月22日 |